文章我自甘淪落 不覓封侯但覓詩

 看到了@地生树树生枝枝生叶 的论述,有话可说。

事情的过程是出现图——出现我的文——芋太(而不是原图作者本人)找到我说不能用梗——我发声明——隐藏与图有关的第二节——几个小时后被挂——出现《蔺师傅的养龙日记》第一篇。

两个人谈话如果不能达成一致,说明总有一方不真诚,不然就是或有意或无意忽略了对方提供的事实。

发声明之后迅速出现一个吐槽,重点是对家用梗和自挂。

被挂的时候重点是,用梗,反挂原作者。当时芋太还在苏蔺合志群,她跟合志主催说的版本是,我用梗并且不承认。——我什么时候都没有不承认过这一点。

茅台和绿苔发话时,重点变成指责“这不叫创作。”绿苔转发挂人贴时写下的言论现在删掉找不到了。

然后芋太就开始各种留言,指我为“抄袭惯犯”。

昨晚回应后tag沉寂了一下,然后在同一时间出现几篇回应,重点都是“借梗缺德”。

整个过程中,有几位的说法转变起来都相当灵活。

如果真知道自己有理,花样不会那么多。

芋太当时提出的要求是,不可以用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这她所说的梗,是这个。

看图写文,和用梗,是两回事。

芋太挂人时说的梗,的确不是图中细节这么一个梗,而是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

事实上,隐藏第二节后,我看到了芋太手滑给我第一节点的赞通知,当时是傍晚,我发文是在早晨,她当时在看我的主页,而且知道我已经隐藏了第二节。

但是被挂后有人提起,第二节那不叫创作,我就重新放出第二节供人判断。

所以,被挂主要是因为,用了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而不是看图写文,因为它当时已经删除几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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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意料之中的,仍然有人说,这就是抄袭。

为什么会谈法律,因为抄袭这个概念,是侵权的一种,这一大一小两个概念,都是在法律框架下判定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抱着法条连司法解释也不看就可以判罪。

并不存在“不犯法但这就是抄袭”的可能,它不是程度问题。你偷了3块钱,不能立案,但性质就是偷。然而,只要是抄袭,无论有没有用以营利,只要判定为抄袭,那就是违法的,发在网上的就要删掉。

p1截图说明的问题是,就放在三次元可以讨论的范畴内,哪怕小说作者以此获奖并公开发表,因为这不是抄袭,所以不需要改。

同样在地球上,月亮在大街上看是圆的,不可能从平面玻璃窗子里看就变成方的。

什么同人本来就侵权所以指责没有意思,这样的话,我从来没有说过,也从未如此认为。不要老是把这类言论当成我说的话,谢谢合作。

我拿三次元作比,是因为这样说有广泛讨论的空间,也有清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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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波回应我看了下时间,整齐划一,一句话,用梗缺德。

这个用梗指的是龙梗这个大的point,不是什么细节。

第一次看到琅琊榜相关题材龙梗是靖蔺cp的文,靖王是龙。比蔺苏龙梗早至少大半年。

巨蟒饮人血后与之结约不能伤害此人,是电视剧《水月洞天》中的abstract idea,一直留在记忆中,因为饮血缔约是一个比较戳我的point,结合琅琊榜原著需要火寒毒饮血的设定,这才觉得龙梗很适合苏蔺苏cp,所以想写。

我构想中的青龙,代表中国传统圣兽,形象从先秦直到现在,是文化记忆的一部分,它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符号,本来就属于我个人专业方向研究范围。

所以,并不是说,单单一幅图就能让我想起来写个连载。是看到有人提这个point时,灵感累积到饱和。

那么蔺苏圈内的用梗缺德说是怎样?

道德在一时一地都是不一样的。

举个例子,一个群规定好不能讨论对家,如果要去讨论,对这个群就是不道德的。

对清贵族来说拒绝剃发就是不道德的。

人们使用道德这个词的时候往往把它和规矩或者约定俗成混同。

但是,并非没有按照他人的意愿做事就叫缺德。

令一些人不爽,未必就是离经叛道。

这么简单的一个point,那么随便几句话,需要在我回应过后等好几个小时再一起说吗?怎么会需要别人带着你说好和坏?

只要是有更细致的道理可讲,就不该只是跳起来骂缺德。

认死理,也并不真的是什么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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