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我自甘淪落 不覓封侯但覓詩

假装是《小透明》、《圈子与圈套》读后感,顺便和我的读者唠一唠

其实主要还是写了自己存照……?

懒得想开场白就还是想到哪说到哪吧。

偶尔看到一些评论有些还没有看懂,后来我看到了改编自《孔乙己》的《小透明》。

哦,这个意思。

 

首先被找到之后除了自己的判断,还是问了很多人。

同人讲不起来,讲硬东西都是从下而上的,所以我就这么问:“如果一个人看了一幅画获得灵感写了小说,小说中描述了画中场景而且用到了画中那句台词,算不算侵权?道德上是否有亏?画手是否有权要求作者删文?是否有必要声明灵感来源或者道歉?”

去掉同人背景,问题就是这样吧。

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有兴趣做实验也可以原样拿去问一问别人。

再进一步问:“如果那小说等于就是看图说话呢?”虽然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但有人这么觉得,那再进一步问。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取譬该怎么取,同类事中取譬取得恰当是很难的,概念多少都会不一样,延伸出来的都是原本没有的罪状。比如如果说这相当于看一幅图然后画了系列漫画其中抄袭或者高度参考了原先那幅图,或者说这相当于几百帧动漫其中一帧用到别人的一幅画,都是不恰当的。还有电视机啊牵孩子啊之类的比方,怎么说呢,取譬性质上总归还是要有相似,走形太厉害不也是扣帽子么= =

真要取譬,看图用梗的感觉就相当于,破案听同事说了一句话,然后照着这句话追查下去破了案子。

或者是,渔网还没发明的时候有一个人用渔网捕鱼,然后有人照做。

说那句话的人,和第一个用渔网捕鱼的人,是否对效仿者及其成果有权力?

所以我说不打算删文。是从未进入同人圈,所谓以前玩历史同人也仅限三次元娱乐,看文阶段甚至没见过撕,所以看苏蔺文少想要动动笔,开lof就是出于这么简单的原因。

但是我一直知道,不论我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的文,我打tag、订阅tag,都已经表示人在圈里了,所以并不是说现实当中是如何我二次就完全照搬,要考虑别人的意见和感受。

只是,别人的意见和感受不是需要绝对遵从的正义,所以考虑一件事,还是会先问它的对与错,然后酌情让步。

所以跟画手谈,一开始就说了补声明甚至道歉,删tag不删文,就是酌情后的选择。再进一步,就过犹不及了。

至于圈内舆论风向如何,对我来说,的确不如对错那么重要,这不是嚣张,是有数。

“有数”二字很好,它不是毛毛糙糙地大概一个方向剩下都不管了,它是一个数,哪怕是毛估估出来的概数,那也代表一个限度和范围。我之前的行为,也许在有些人看来,就是犯了罪还讨论量刑轻重。

然而本来无罪,对量刑有何可讨论,如果别人非要觉得这是有罪,我跟别人撕,那就跟甜党和咸党撕起来一样没有好台词可看,所以我懒得。

还有一个我完全没料到的点,按照一些评论,如果一定要把声明理解为反挂,那么……你开心就好……

至于转载,也许我真的该道歉,虽然在我的理解中这就和转发微博并评论一样,转发评论是反对还是赞同都有可能,然而也许写同人就意味着你的lof应该有不一样的使用方式。

如果是这样,那我很想不承认我现在身处同人圈,因为我的lof……好吧我的任何社交网站账号,都能被我用成同一个东西,那就是私人博客。

一直以来我对我的lof账号定位,都是我的轻博客,而不是我专门用来发文的地方,甚至早先根本不是用来社交的地方,即使会被我一些读者打我还是要说,本来根本没打算用lof交什么朋友,打算谁也不理丢下一堆文就走,所以居然从中交到个把朋友实在是惊喜。

但是,既然我因为写文而被关注了,就尽量对fo我的人负责任,所以只发跟这个坑有点关系的东西,而其他兴趣面都或者开小号或者发了也仅自己可见,只与三次元有关的东西不会往这上面发,因为别人未必会感兴趣。

这就是我给自己定的在圈责任。

……啊,所以我这种人根本不是在混圈,混圈也该没朋友,因为很多地方我实在太不一样,讲难听点太自说自话了,就连这次被称为我亲友团的读者,其实和我也都是有很多差异的,只不过在有些事上刚好方向判断一致,但具体肯定还是很不一样。

我似乎不善于求同存异,最喜欢的玩得最好的貌似都是杂食。站cp站cp,用脚投票的事情,就没太多闲暇也不太应该用脑说话。喜欢是私意,同好,也只能用心腹对话,用脑子说是要出事的,感觉就是阿吱阿咗。

可是我就连对单纯喜欢的事也喜欢带一点点脑子,要问为什么喜欢,削了皮肉露出骨架再贴回去,所以写个同人都给自己搞理论基础,没眼看。

所以,不是跟你站一个cp的就叫跟你一路,我写苏蔺文不代表我混苏蔺圈,但私心还是希望苏蔺圈热一点【

所以……所以?

这只个体lo的画风一直都是这样,我写写文,你看看,有话就说说,至于其他,你开心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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